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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应如何通知股东才有效?

2023-03-0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486人看过举报


广州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应如何通知股东才有效?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知方式,实践中,只要是能证明告知了对方的方式都可以,如微信(须对方回复)、电话录音、电子邮件(须证明已阅读)、短信(须对方回复)、快递(须投递地址准确且显示已签收)等都可以。

判决书节选:

关于会议召集程序即陆某某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的问题。《公司法》并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召集的通知方式,但会议通知的目的是使所有股东充分、明确地了解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本案中,信某公司拟于20206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陆某某于2020522日向孙某某身份证地址、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公司住所地邮寄股东会会议通知。前者以地址不详被退回,后者被拒收。其中,后一份邮件在另案中由本人签收,两份邮件的收件人联系方式和地址相同,而且该地址亦是宝某公司现在的登记注册地址,因此可知该邮件的投递地址是孙某某的有效通讯地址。在该邮件封面上注明邮件内容为信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且孙某某拒收的情况下,院认定陆某某已尽通知义务,孙某某对通知事项已经知晓并无不当,因此涉案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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