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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博上侵犯名誉权能要求在朋友圈道歉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73人看过举报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一般说来,在哪里侵的权就在哪里道歉,这才与侵犯影响范围相符。如下面这个案件,被告在微博上侵犯原告名誉权,原告要求被告在其朋友圈道歉,法院就不支持,只支持在微博上赔礼道歉。

判决书节选:

第一,关于赔礼道歉。《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由于涉案侵权言论发生在微博与微信群影视动画交流分享平台,故院对薛某某要求韩某某在微博、微信群影视动画交流分享平台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道歉内容需事先经院审查。薛某某要求韩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上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与侵权影响范围不相当,故对该部分诉讼请求,院不予支持。根据案件实际,道歉内容在微博上保留的时间不得少于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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