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冒充单位职工购买单位房产,身份暴露房产会被收回吗?
张静律师解答:有可能。如下面这个案件,单位发现某人不是单位职工后,明确发函要求收回此房屋,房屋就不分割此房屋了。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2303房的处理问题。对此,本院评析如下:涉案房产系曾女所在单位广铁集团的职工分房,具有人身附属性质。根据曾女与广铁集团签订的《广州铁路(集团)达道路职工住房内部认购协议书》以及《广铁(集团)公司达道路和南站和住房销售办法》,广铁集团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收回住房。因广铁集团于2019年11月4日作出复函表示根据上级有关违规住房问题的检查整改要求,曾女购买涉案房产时不属于该集团公司职工,不符合购房条件,责令曾女办理2303房的退房手续,并明确表示退房手续办理完毕后涉案房产将办回广州南岭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鉴于此,陶男要求分割涉案房产的诉讼请求的事实基础已发生变化,该房屋产权存在限制,陶男的该要求分割涉案房产或补偿的条件不成就,本院对其该请求不予支持。改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陶男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