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张静律师

1946897801@qq.com 07:00-23:00
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7:00-23: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南沙)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起诉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2022-10-2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 |2043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公司或其他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起诉不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可以要求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未出资的股东追偿。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如下:同方公司应否对华元公司的出资债务承担连带缴付义务。

根据《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本案中,同艺公司的发起人为毅昌公司、同方公司及华元公司,同艺公司有权请求同方公司、毅昌公司对华元公司的涉案出资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现同艺公司仅诉请同方公司对华元公司的出资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且依照《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的上述规定,同方公司承担发起人责任后,可以向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华元公司追偿。以及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毅昌公司也为华元公司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人,同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亦依法有权向毅昌公司追偿。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86879

  • 昨日访问量

    411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