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公司或其他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起诉不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可以要求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未出资的股东追偿。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如下:同方公司应否对华元公司的出资债务承担连带缴付义务。
根据《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本案中,同艺公司的发起人为毅昌公司、同方公司及华元公司,同艺公司有权请求同方公司、毅昌公司对华元公司的涉案出资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现同艺公司仅诉请同方公司对华元公司的出资债务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是其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且依照《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三款的上述规定,同方公司承担发起人责任后,可以向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华元公司追偿。以及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毅昌公司也为华元公司出资义务的连带责任人,同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亦依法有权向毅昌公司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