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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己无法贷款违约吗?

2022-08-1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342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无论是什么理由,如是因为买家自己的原因无法贷款,都是构成违约。即使中介未告知,买家自己也应当尽到审慎义务,了解查清自己的贷款资格。如中介真有过错,也是属于买家与中介直接的居间合同纠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认定。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卖双方须在20181210日前签订银行按揭合同和递交所有真实文件、材料。根据本案当事人的陈述,买卖双方未就涉案房屋签订网签合同,也未递交正式的按揭贷款材料。池买家认为中介公司故意隐瞒池买家系在校学生,办理按揭贷款时需由其父母担保的情况,直至办理网签前才告知,明显违反告知义务;另由于池买家父亲无法提供担保,买卖双方就该问题一直进行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故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不能完全归责于池买家。对此,本院认为,池买家作为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应当对其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以及贷款所需的手续进行详细了解后再决定是否签订买卖合同,但池买家并未谨慎履行该义务,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池买家以中介公司未告知办理按揭贷款时需由池买家父母担保为由,认为未能办理按揭手续的责任不能归责于池买家,并要求夏买家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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