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网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IP属地:广东

张静律师

  • 服务地区:广东

  • 主攻方向:房产纠纷

  • 服务时间:09:00-19:00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78803465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一审忘了让对方承担保全费,二审还能主张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1209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二审不能增加诉讼请求,一审如果不小心忘了的话,就要另案起诉,不能在二审中直接增加诉讼请求(如对方同意调解的情况除外)。如下面这个案件,二审法院就让原告另案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保全费。

判决书节选:

关于财产保全申请费4820元的问题。因童买家申请财产保全属于诉前保全,法院已在裁定书中认定申请费由童买家负担,如童买家认为该费用应由罗卖家承担,需提出独立诉请。鉴于童买家在本案未提出要求罗卖家承担诉前保全申请费的诉请,法院未对此进行处理,并无不妥。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78803465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86378

  • 昨日访问量

    350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静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