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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征地补偿款中的工业发展扶持金归谁?

2022-05-0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249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看征收补偿的相关法律文件如何规定。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人出资建筑了建筑物,其起诉征地补偿款里面的工业发展扶持金归自己,法院审理后认为该补偿是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如下:黄某要求小某经济社支付工业发展扶持金1607万元是否合法有据,应否支持。本院认为,关于工业发展扶持金。黄某主张该项目系对建筑物的补偿,因该建筑物由黄某出资建造,故该补偿款应归属于黄某。本院认为,黄某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的复函,涉案补偿统计表中的“工业发展扶持金”是基于征收拆除后将对村、社带来极大的经济影响,故参照广州市更新改造办法及房屋征收等相关政策的计算方式,给予被征地村、社集体经济工业发展扶持金,以确保村社集体经济收益得到保障及发展。由此可见,虽“工业发展扶持金”系以建筑物面积为基数计算所得,但并非对拆除建筑物的补偿。因此,法院认为该补偿款更多是考虑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黄某主张“工业发展扶持金”系对建筑物的补偿,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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