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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民事诉讼律师,庭审结束还能撤回诉讼请求吗

2022-03-29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1697人看过举报


广州一审庭审已经结束了,能撤回诉讼请求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法庭辩论终结后,一方撤诉,法院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由法院说了算。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起诉解除合同,被告反诉解除合同,后庭审结束,被告感觉原告可能要败诉,于是赶紧撤回反诉请求,法院同意其撤回。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为:双方在一审期间是否协商一致解除涉案《入股协议书》?以及吴某应否基于该协商一致解除行为,承担向陈某返还出资款的法律责任?本院分析认定如下:第一,吴某在一审期间虽曾提出过解除《入股协议书》的反诉请求,但从一审证据交换及庭审笔录来看,吴某解除合同的请求,建立在其认为陈某违约并要求没收入股款基础上。而陈某主张的解除《入股协议书》的法律后果,则是要求吴某返还出资款。双方在对解除合同原因及责任承担提出的诉请截然相反的情况下,不可能就解除合同这一单一诉请达成一致意见。第二,陈某在一审期间基于其自身对于吴某反诉请求的理解,特别是对吴某解除合同原因及责任承担的理解,自行变更其本诉请求,是陈某自行处分诉讼权利的结果,不能归责于吴某。吴某从始至终未作出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且之后,吴某基于对继续履行合同的希望,又撤回其全部反诉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虽对法庭辩论终结后,一方撤诉权利的行使有限制,但并未禁止。一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同意吴某撤回反诉申请,并无不当。在此基础上,双方更不存在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意。陈某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为由,主张返还出资款,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注意:表示也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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