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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货款直接抵销欠款,能起诉不当得利吗?

2022-01-2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1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349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公司委托毕某向外供应酒水,货款9万。结果刚好毕某欠某酒吧20万欠款,某酒吧就不支付货款了,直接抵扣了欠款9万,导致原告公司损失货款9万。后原告公司起诉毕某返还不当得利9万,法院就支持了。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毕某是否应向凌某公司返还92846元。《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利,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受损失的事实。取得不当得利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中取得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遭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不当得利有四个构成要件:一方受益、他方受损、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一、一方获得财产利益:即一方当事人因一定事实结果而使其获得到财产利益,包括财产或利益积极增加、财产或利益消极增加。二、他方受到损失:指他方当事人因一定事实结果而使其现有财产或利益积极减少,或者现有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减少(即可得利益丧失)。三、因果关系:受益人获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他方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四、受益人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没有法律根据和合同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合法根据。

毕某协助凌某公司向外供应酒水,毕某送货后凌某公司尚有货款92846元未收回事实,有毕某与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丈夫罗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确认。毕某确认,因毕某欠某酒吧执行董事20万元,故某酒吧就把凌某公司送给声浪酒吧的货款92846元予以了抵扣。综上,因毕某欠他人款项,导致凌某公司货款92846元无法收回,凌某公司受有损失,而毕某的债务减少,获得了利益,凌某公司的损失是因毕某受益造成的,而毕某受益是凌某公司受损的原因,毕某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故毕某构成不得当得利。凌某公司要求毕某返还货款92846元,依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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