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
张静律师解答:最好的分割方式是竞价,谁出价高谁得。如果都不愿意要房,也可以拍卖房产分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就是竞价分割。
判决书节选:
涉讼房屋登记产权人为朱女、幸男,两人共同共有,该登记具有对外公示的效力,且双方亦未提供证据推翻该登记效力,因此涉讼房屋应为朱女与幸男共同共有。关于对涉讼房屋析产分割的问题。因涉讼房屋为朱女、幸男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丧失了共有基础,且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对涉讼房屋进行析产,故法院确认双方对涉讼房屋各享有50%的份额。依照《物权法》第一百条第一款关于“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的规定,现双方均同意对涉讼房屋进行折价分割。关于涉讼房屋价值的确定问题,朱女与幸男均同意以竞价的方式确定涉讼房屋的价值,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法院予以准许。本案诉讼中,经法院主持竞价,朱女对涉讼房屋出价292万元,幸男对涉讼房屋出价294万元,朱女的出价少于幸男的出价,根据价高者得的竞价原则,法院确认涉讼房屋由幸男取得。鉴于上述出价金额包含了尚欠工行番禺支行的截止至2020年7月17日的贷款本金701900元在内,故扣除该部分贷款本金,朱女与幸男在该房屋中应分割的价值为2238100元(2940000元-701900元)。如上所述,朱女与幸男对涉讼房屋各享有50%的份额,故幸男应向朱女支付补偿款1119050元(2238100元×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