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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专业宅基地房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律师

2021-11-30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1年1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223人看过举报


广州因打官司导致延迟签约损失签约奖励,能起诉对方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有恶意及诉讼与损失之间有必然联系,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周某在(20 1)0104民初23543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并造成陈某损失,进而应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首先,根据(20 1)0104民初23543号案生效判决查明的事实,周某提起该案诉讼时,提供了陈某出具的多张欠条,且欠条上注明为加工费,因此,周某依据该欠条起诉要求陈某支付加工费,并基于对判决结果的合理期待而申请财产保全,属于正常的诉讼行为,没有超出一般当事人的认知。

其次,(20 1)0104民初23543号案生效判决虽然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基于当事人对法律知识、对案件事实的举证证明能力和对法律关系的分析判断能力各不相同,不宜苛责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有准确预判,更不能以诉请没有得到支持来认定申请保全有错误。至于周某在其他案件中的起诉、撤诉等行为,都属于为维护实体权利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亦不能据此认定其对案涉财产保全申请存在恶意。

最后,陈某主张其因错误保全而产生的损失为因迟延签约而未取得的签约奖励、额外临迁费以及延迟取得拆迁补偿的利息损失。但根据预约签约回执显示,陈某预约的是20181 1某日签约,而法院是2018420日才告知陈某查封事宜,即陈某在预约日之前并未收到法院的查封通知。就陈某主张因拆迁相对方收到周某的律师函而拒绝与其签约的事实,也没有任何证据佐证。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未在预约日签约是因周某的申请保全行为所导致,更未能证明其主张的228624元损失真实存在。综上,判决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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