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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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业为刃,以温情为盾,为植物人患者争取60%赔偿增幅的艰难胜利”

发布者:陈高律师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2277人看过 举报

2025-09-02

律师观点分析

“以专业为刃,以温情为盾,为植物人患者争取60%赔偿增幅的艰难胜利”


——陈高律师亲办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成功案例纪实

一、案发:一场手术引发的悲剧

2022年10月,当事人某某因“胸骨后甲状腺肿”入住成都市某某人民医院(下称“某某医院”),术后因气管塌陷导致窒息,最终成为植物人状态。家属在绝望中辗转找到我,案件从开始一审到二审判决书下来,历经一次撤诉、两次重新起诉,而原审仅认定医院承担40%责任,判赔50余万元。家属的核心诉求只有一句:“陈律师,我们相信法律,但请让医院为他们的过错付出代价。”

二、破局:从“次要责任”到“主要原因”的逆转

1. 精准拆解鉴定漏洞

一审判决后,我第一时间调阅全部病历,发现原审采信的《1277号司法鉴定》存在致命缺陷:

遗漏关键过错:未评价医院在抢救时延误气管切开的过失(8分钟窒息直接导致脑损伤);

程序瑕疵:鉴定人未审阅术后影像资料,且私下与医方会面;

标准适用错误:对“气管软化”风险评估机械套用普通甲亢标准,忽视巨大甲状腺肿的特殊性。

2. 构建“三重过错”证据链

术前:未按规范行气管软化试验,未备床旁切开包;

术中:未实施气管悬吊术预防塌陷;

术后:ICU拔管指征不足(漏气试验可疑阳性却强行拔管),转科时机不当(脱离ICU监护后窒息风险陡增)。

3. 借力专家辅助人

我邀请甲状腺外科权威张XX教授出庭,以《实用甲状腺外科学》等规范为据,论证“延长插管1周可避免90%以上气管塌陷”,直接推翻原鉴定“次要责任”结论。

三、庭审:一场教科书式的专业对决

针对医院抗辩:“气管插管优于切开”——我抛出《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第4章:“甲状腺术后必须备气管切开包,甲乳外科需具备切开能力”。

针对赔偿争议:逐笔核对护理费发票(护工按照发票计算护理费240元/天,家属夜间陪护按60元/天计算)、外购药票据(癫痫用药2653.4元全额支持)。

四、结果:60%赔偿增幅的终审胜利

2025年6月,成都市中院采纳我方全部观点:

责任比例:从40%跃升至60%,认定医院过错为“同等到主要原因”;

赔偿金额:从50.1万增至86.3万(未含后续护理费、残疾器具费等,另行主张);

程序正义:首次明确“甲乳外科必须独立承担气管切开抢救义务”,为类案树立标杆。

五、给当事人的忠告

“某某,这场胜利不仅是金钱的补偿,更是对医疗傲慢的警示。请记住:

‘医疗纠纷的终点从来不是判决,而是让医院从此不敢忽视任何一个细节。’

未来若需长期护理,务必保留所有票据,每三年可申请一次护理费调整。法律会老,但正义不会。”

——陈高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2025年9月


陈高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研讨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2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1510120********26 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