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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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店、养生馆常见犯罪及量刑

作者:陈晓燕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10次举报
2025-05-22


近年来,随着健康养生理念的普及,足疗和按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不法商家逐渐偏离了初衷,提供超出正规服务的“擦边按摩”,即在名义上的足疗、按摩服务下暗中进行不正当的色情交易,甚至触犯了刑法常见罪名有诈骗罪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容留卖淫等

一、诈骗罪案例(套路嫖)

某养生馆在2022年-2024年经营期间,负责营销的人员使用年轻女性头像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广告宣传,在与男性顾客交流过程中,以包含性暗示的“话术”引诱男性顾客到馆内消费。后由馆内女性技师以可以提供“特色服务”、外出“快餐”“包夜”等话术,诱导男性顾客大额充值,并强调充值后不退卡不折现。充值后,女性技师只提供带有“性色彩”的按摩服务,并非性服务。当顾客意识到被骗时,养生馆经理出面安抚,或用“话术”让顾客以为后期会提供性服务,拒绝退卡退款。期间,养生馆诱骗50余名被害人充值共计20余万元。充值金额被养生馆老板、雇员以股东分红、提成、工资等形式分赃。

在本案中行为人主观上就是冲着被害人的财产去的,所谓的会员卡充值只是起到掩饰作用,实际服务内容明显与价格及宣传不符,并且拒绝退款也拒绝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那么就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量刑(宁波地区、非电信诈骗)

诈骗金额

量刑

6千-10万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独罚金

10万-50万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0万以上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组织卖淫罪 量刑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

2卖淫人员中未成年、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

3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5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

1引诱他人卖淫的

2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3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必须明知是未成年,14周岁-18周岁)、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5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2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3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卖淫?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肛交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具体解读: 
1.不特定的主体之间。如果特定化了,可能就是包养关系,不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2.同性之间,比如男男、女女之间进行性交易,也可能构成卖淫嫖娼。 
3.卖淫嫖娼并不仅限于直接性交行为,对于性交之外的肛交、口交等进入式的性行为,依法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而手淫并不属于刑法层面上的卖淫行为。因此,组织手淫行为或者介绍容留手淫,并不涉及组织卖淫罪或者介绍容留卖淫罪。

 


陈晓燕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注重个案的具体细节,力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做到: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2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
浙江永为律师事务所
1330220********22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