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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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专职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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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作者:陈蓉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90次举报
2020-04-09

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遗嘱处分财产的范围: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陈蓉,山东艾立特律师事务所工伤赔偿专业律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国家司法部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潍坊市高新区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艾立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4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
山东艾立特律师事务所
1370720********46 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