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张文远律师
执业资质:1320420**********
执业机构: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张文远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公司法 |1037人看过
问: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其他股东要延长公司经营期限,我(持股15%)不同意,如何处理?
答:公司经营期限届满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经营期限,以使公司继续存续。持股15%的小股东无法阻止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的通过,但如果参加该股东会并投反对票(不包括弃权票),则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