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建军律师 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34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9年4月2日马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刑事拘留。其家属当即委托宋建军律师会见介入。
马某介绍陈某在新都区多家宾馆从事卖淫活动,从中抽取获利数万元。
经宋建军律师积极了解案情,数次会见,法院判处马某有期徒刑6个月。2019年10月1日期满释放。
关于对马某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
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母亲周某的委托,指派宋建军、程星律师作为介绍卖淫罪被告人马某的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调查活动。
在侦查阶段,辩护人会见了被告人并且详细了解了被告人整个犯罪过程的情况,被告人对于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2019年8月2日,公诉人带领辩护人共同来到成都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且与被告人马某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辩护人认为:1、被告人马某此次犯罪属于初犯;2、被告人没有前科劣迹;3、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不大;4、被告人马永红家庭生活条件较差,自己还有一个两岁孩子需要抚养,这也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5、被告人认罪认罚。
综上所述,请人民法院能够给予被告人马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判处被告人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此致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宋建军、程星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