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宋建军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24日 74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7月马某两次收购2.3万,1.5万麝香。
2020年8月马某及同案犯被抓捕归案。
马某亲属委托宋建军律师介入,2020年8月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0年12月25日被执行逮捕,2021年1月11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宋建军律师提出辩护观点,收购麝香应按照重量计算,而不是按计数。
四位被告涉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5只马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无异议,且签字异议,在庭审中无异议。被告人马某收购两只麝香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有悔罪表现,可依法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被告人马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3月4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