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的人最怕一个字——“强”。
有些案子,表面看是生意谈不拢,往深了看,是有人用暴力、威胁把交易“摁”下来。这就是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写得很清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种情形分别是: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什么程度算“情节严重”。
按立案追诉标准,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达到其中情形之一,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常见的场景。
砂石料场、建材市场、装修搬运、物流运输,是强迫交易的高发地带。比如:强行要求工地用自己家的砂石,不用就堵路;在市场里收“进场费”,不给就找麻烦;强迫供应商压价,强迫同行退出某个项目的竞标;甚至强迫别人转让股权、退出某条经营线路。这类行为往往不是单个罪名单打独斗,常常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起出现。
要和涉黑涉恶放在一起看。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背景下,强迫交易是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常见的“敛财”罪名之一。《反有组织犯罪法》施行后,“恶势力组织”有了明确的法律概念,一个原本可能只是两三年的强迫交易案,一旦被并进涉黑涉恶案件,整体量刑就会上一个台阶。所以这类案子,从一开始就不能只盯着“这一笔交易”看。
辩护的关键,是把“生意”和“强迫”分开。
有没有真实的暴力、威胁,还是正常的讨价还价?交易是不是真实发生、对方是不是自愿付款?“情节严重”的门槛到底有没有达到?数额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当事人是组织者,还是被雇去看场子的?有没有退赔、有没有取得谅解?这些问题,每一个都可能改变结论。实务里,不少案子是商业竞争、合同纠纷被报案之后,硬往强迫交易上靠,把这条线划清楚,就是辩护的起点。
企业这边,平时要把合同、报价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留好,这些是证明交易真实、自愿的关键。真遇上事了,别想着“找人说情”,尽快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比什么都管用。
李骥律师,前部队军官、人民警察、公职律师,现任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只做刑事辩护,专注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
李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