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66569482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认罪认罚了还需要请律师吗?

作者:林科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3次举报

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制度。该制度改变了原刑诉法确立的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式诉讼模式,被学者称之为“放弃审判”式诉讼模式,在此种诉讼模式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就表示对检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全部认可。到了审判阶段,法官也只是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形式审查,除非出现法定情景,法院一般都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即使被告人事后出现反悔,也不得无故提出上诉。在此种诉讼模式下,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认为,我都认罪认罚了,何必还要花费律师费找律师呢?甚至有些法官、检察官也认为,既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认罪认罚了,该考虑的量刑情节我们已经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考虑了,找律师也没有什么用。那么,真的是认罪认罚了,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吗?

一、认罪认罚了,为什么要请律师?

(一) 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懂法律的,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并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对于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为什么是这个罪而不是那个罪都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有些人只是轻微的行政违法,但是在他心中只要违法就是犯罪,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法做出正确的认知和判断,所以就需要律师为他辩护,这是一方面。

(二) 每个人只能在他的认知能力范围内去思考问题,他的认知能力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因司法工作人员长时间从事司法工作,容易受到思维定式的影响或者疏于对证据的审查,理所当然的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犯罪。这时,就需要一个律师从辩护的角度去看待这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时,问题往往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所以,怎样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发生错误,办案机关、办案人员的认定不发生错误,就需要律师辩护。

二、认罪认罚了,律师的作用在哪里?

个人认为,认罪认罚案件,律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把关作用。我国认罪认罚制度设立的初衷并不是张开双臂欢迎任何人认罪认罚,认罪认罚的前提是一个人真正有罪,并且对这个罪的定性是准确的。如前所述,司法工作人员也摆脱不了思维定式对自己的影响,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说他有罪,还动员他认罪,作为普通老百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懂法律,就相信办案人员的劝说,为了获得从宽而认罪。谁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断办案机关、办案人员认为的有罪是对还是不对呢?当然是律师。律师在此时的作用并不是与司法机关对抗,而是帮助司法人员摆脱思维定式的影响,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比如,于欢正当防卫案,传统的办案人员就认为于欢是故意杀人,没有成立正当防卫的余地,而在一审、二审中律师提出正当防卫的观点就是帮助司法人员摆脱了思维定式,并且该案还被纳入了最高法的指导案例。

(二) 量刑协商。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刑事辩护不是有冤才叫辩护,提出从轻、减轻等意见也叫辩护。虽然认罪认罚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但是量刑协商是发生在检察机关的,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态度是检察官要发挥主导作用。司法实践中,很多被告人、律师都是被动等待检察官的量刑通知,完全没有协商余地,就是有些律师主动找检察官沟通,很多也都是“口说无凭”,拿不出一个让检察官信服的量刑计算公式,完全凭借空说,自己都没有把自己说服,怎么能说服检察官呢?所以才会导致很多被告人不愿意找律师,找与不找一个样,为什么还要多花冤枉钱呢!一个负责的刑辩律师的法律功底一定要高于检察官,当律师拿出一个中肯的量刑计算意见时,检察官肯定会考虑律师的意见的。本人曾办理过一起事实清楚的盗窃案件,当时检察官提出的量刑意见是一年十个月,而我计算的量刑是一年六个月,我就拿着我的量刑计算方法和检察官对照了一下,明确了分歧点,最终以一年七个月达成量刑协商。该案就是认罪认罚律师介入后获得从轻处罚的案例。

(三)程序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对于强大的司法机关,本身处于弱势地位,侦查机关或者公诉机关可能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知能力欠缺而强迫、引诱其认罪。律师通过全程参与未成年认罪认罚制度,既要关注程序适用的形式合法,也要关注制度适用的实质合愿,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自愿认罪的情形出现,体现律师参与的监督功能。

    综上所述,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时,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自身犯罪行为、认罪认罚后果的认知以及最有利于实现其自身利益的选择建议,因此律师的有效参与至关重要。一方面,律师通过释明认罪认罚制度,进行法律咨询和专业分析补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知能力和权利处分能力;另一方面,律师在认罪认罚过程中凭借自己的专业技能与控方进行“博弈”,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明知性和自愿性,为期争取最大化的合法利益。


林科律师 已认证
  • 13966569482
  • 安徽皖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年

  • 平台积分

    316分 (优于64.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7篇 (优于73.04%的律师)

版权所有:林科律师IP属地:安徽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134 昨日访问量:4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