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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怎么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者:林科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次举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借钱的时候低声下气,找他还钱的时候却趾高气扬,欠钱的永远是大爷,那么如果在生活中有亲友之间借贷,我们如何防范债难要的这种情形呢,下面跟大家分享以下自己的经验。

一、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对方的不动产、经济收入等资产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建议在亲朋好友之间尽量不要形成借贷关系,因为借贷反而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和功利,除非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也是责无旁贷。

二、借款时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或及借据。

借款时,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双方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要出具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进行约定,双方签字按指印,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有三点需要说明一下:

第一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成立是按照借款款项实际到账的金额和时间进行认定,借贷尽量要转账,不要现金支付;

第二点,就是个人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之间、企业内部正常的借款融资合同一般都是成立并有效;第三点,向已婚人士借款最好让夫妻双方签字,现在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双方签字,若只有一方签字,还要证明对方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举证较为困难。

三、大额款项的借贷,应履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手续并进行担保物权的登记。

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保证人(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证券、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质押,并完善担保物权的登记手续。

另外,大额现金一定要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至借款人账户,不要交付现金。即使出现第三方代为付款或收款,也需要在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清楚。目前不动产的保值增值功能有所下降,未来可能会持续这种趋势,大家一定不要认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措施是完全能保障债权的实现。

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

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是非法的或者是银行贷款的,出借人也可能会涉及骗取贷款罪、高利转贷罪或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这样的话,对借款人也是不利的。

五、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最高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目前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5.4%。超过的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还有就是要注意砍头息,即借款当天就把第一次约定的利息支付给出借方,这样的话,也可能出借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六、注意还款期限。

笔者建议还款期限还是要约定明白,否则容易造成利益受损。这里边比较复杂,限于本文的主题这里就不展开了。只是我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三年内受法律保护,超过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虽然还可以起诉,但是权益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障,借款人有一项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的方式,造成合法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

七、运用法律追讨借款。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非法拘禁、扣押财务及强抢财产等过激的自助行为。由于自助行为目前虽然在民法典中进行了规定,但是民法典的规定过于模糊,将之与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比对分析后,笔者认为两部基本法律对此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冲突问题,行使自助权利时还是有很多危险因素的,搞不好很多讨债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出借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甚至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的陷阱里去。

所以我们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获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司法救济最终获得应有的追偿。目前,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执行通知加上其他部委的相关措施配合,包括对个人或企业在审判及执行阶段采取各种惩戒措施,比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出国、孩子上学受到限制等信用体系的监管措施,就可以相对有效的保证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八、注意2020年8月20日前后起诉时关于利息的特殊规定。

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九、谨防披着借贷名义,而业务实质是"非法集资"、“杀猪盘”、“套路贷”及“租赁贷”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一些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及皮包公司等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线上线下的地下非法集资、非法融资。还有的房屋产权人成为了“套路贷”及“租赁贷”的借款人、出租人,最后房屋都被抵债的情形也时有发生。还有很多网络“杀猪盘”的大量存在,普通百姓除非不贪图高利,否则很难逃脱此类陷阱。

这些集资经营者、网络诈骗分子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出借人、债权人、产权人、出租人等血本无归。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及其变种的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和警惕。

十、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关于要账的途径

有些人一旦欠钱,有的人就是能拖就拖,还有的玩失踪,让人心中窝火,那么若要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下面,给大家一些建议的途径:

1.当事人可自行协商或非公调解;

2.也可申请人民调解,经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可申请法院执行;

3.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若不履行借款合同,可在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后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当事人已约定仲裁条款,可提请仲裁。若不履行仲裁裁决,可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5.债权人可通过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

6.诉讼时可以调解。

 

最后,还有人要问,起诉法院也判决胜诉了,对方就是不履行,该怎么办呢?其实,只要前面准备工作做得好,一般判决都会被履行的,如果对方实在不履行,转移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执行不到钱,那么

(1)我们只有随时关注对方的财产变化了,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执行,应立即通知法院执行;(2)多和执行法官联系,催促执行法官执行,直至把对方拘留。

内容比较多,希望大家能抽空看看,避免入坑,我能在文章中告诉大家的只有这么多了,如有其他需要了解的,请私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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