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判决结果
案件分析
2020年期间的转账记录,由于缺乏借贷合意的证据,且双方在2022年9月29日才添加微信,此前并无借款合意。
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11日的转账,被上诉人已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已偿还完毕,且上诉人在此后未再主张过还款。
2023年4月26日、27日的转账,由于付款方式与双方交易习惯不符,且上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此款项达成了借贷合意,因此不足以证明为借款。
王浩宇律师
发布者:王浩宇律师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期间的转账记录,由于缺乏借贷合意的证据,且双方在2022年9月29日才添加微信,此前并无借款合意。
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11日的转账,被上诉人已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已偿还完毕,且上诉人在此后未再主张过还款。
2023年4月26日、27日的转账,由于付款方式与双方交易习惯不符,且上诉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此款项达成了借贷合意,因此不足以证明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