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华江律师
朱华江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四川-泸州专职律师
18008211869

服务地区:四川

咨询我
08:00-21:59

《工程劳务费结算起纠纷,法院厘清账目促公平》

发布者:朱华江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20日 3089人看过 举报

2025-03-20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A先生与B先生在工地相识后,A先生受B先生雇请,在B先生承包的三个工程项目中从事焊接和切割劳务作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费按计件计算,平时支付部分劳务费,年终结算。A先生主张B先生尚欠其劳务费138801元,多次催收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先生支付劳务费及承担诉讼费。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确认,A先生为B先生提供劳务的三个工程劳务费合计为338392元,B先生已支付劳务费240000元,尚欠A先生劳务费98392元。最终,法院判决B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A先生劳务费98392元,驳回A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76元,减半收取1538元,由A先生负担438元,B先生负担1100元。

办案过程

  1. 立案受理:法院于2023年8月14日受理了A先生提起的劳务合同纠纷诉讼。

  2. 证据提交与质证:A先生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民事判决书等证据,B先生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明细截图、工程量确认记录及图纸等证据,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

  3. 事实查明:法院查明了A先生为B先生提供劳务的三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对劳务费的确认及支付情况等事实。

  4. 法律适用与裁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查明的事实,对双方争议的劳务费金额进行了核算,最终作出了判决。

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A先生为B先生提供劳务,B先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费。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能够确认劳务关系及劳务费的结算情况。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审查了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准确核算了劳务费金额,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案也提醒人们在提供劳务或雇佣他人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因口头约定不清引发纠纷。


西南大学法学院,全日制本科,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同时获得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拥有四川省某商业银行九年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泸州
  • 执业单位:四川凯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520********0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
四川凯翰律师事务所
1510520********00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