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梦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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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案例:临时工第一天上班受伤九级伤残

发布者:卢梦莲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638人看过 举报

2025-08-05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详情:

2024年9月25日,原告吴某经中介梁某介绍去被告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做临时工,日结工资一天220元,由张某负责招聘管理。当天原告吴某在拉推车时,后方货物倒塌砸到原告吴某,张某送原告吴某前往宁波大学附属阳明医院治疗,医疗费由张某支付。经宁波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九级伤残、护理期75天、营养期75天、误工期156天、以及因果关系,鉴定费3350元。原告吴某及家属多次与张某协商,张某仅愿意赔偿2万元,张某负责被告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的招聘工作,系职务行为,原告吴某认为本案应当由被告张某、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1、原告吴某及家属多次与张某协商的过程中了解到,张某所在的劳务公司或者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有买保险,打了保险客服热线后也证实了有保险,保额90万,足够赔付。客服拒绝告知投保人,也不知险种,客服只说保险不是直接向伤者赔付。

2、本人代理原告吴某,建议协商,让保险赔付。但张某态度不佳,沟通失败,遂起诉。

3、鉴定时不知是否要按照工伤的标准鉴定,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只有张某的朋友圈的招聘广告。最终决定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鉴定,人身损害起诉的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雇主责任,过错责任,按比例赔偿。

4、起诉时明知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大概率不承担责任,但不知道张某隶属哪个劳务公司,遂一并告上。

5、起诉后,张某所在的劳务公司经理与我联系协商赔偿,劳务公司与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后同意赔付13万,包含张某已垫付的医疗费。

6、临时工第一天上班受伤九级伤残,老板也冤,本案因为有保险,保险按照工伤标准赔付,13万元全额由保险公司承担。

鄞州律师,15968086264(vx同号),宁波大学毕业;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启新路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220191114788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北京京师(宁波)律师事务所
13302201911147884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