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情
崔某于2019年5月起至2020年1月多次向委托人胡某借款,有转账记录、部分催款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证据,期间有部分还款,但仍有借款50821.81元未归还。2020年4月,崔某自行出具《承诺》,约定自4月底开始每月归还3000-5000元,在8-12个月内归还4万元。然而至今,分文未付。
胡某起诉,双方诉前调解,崔某分期还款,违约金6000元。后崔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胡某申请强制执行。
2、律师点评、建议或意见
本案虽然没有欠条或借条,但本案证据充分,转账记录、部分催款的微信聊天记录、《承诺》已足够认定本案事实。
虽崔某仍旧违约、拒不履行调解书,但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更有违约金条款可保障当事人权益。
卢梦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