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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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X诉某镇人民政府、某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李斌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62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某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办理一起原告起诉镇政府及村委会合同纠纷案件合理过程中,作为被告镇一级人民政府的代理人,充分分析镇政府作为机关法人在本案中的是履行行政职能还是行使民事法律行为,并认真研判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委托人现有材料,挖掘基础法律关系以及适用的法律依据,特别是本案涉及合同法律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人和发包人以及实际经营人等多重法律概念、法律关系交织。一审过程中我们认为本案中镇政府及村委会为行使民事法律行为,原被告之间属民事法律关系,同时结合案件证据主张合同相关性原则以及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条款认为原告主张的诉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判决以双方为行政法律关系为由驳回原告诉请。虽然一审案件结果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利的,但我始终认为一审法院的说理及适用法律明显不妥,无法说服对方当事人。果不其然,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当然,为了追求办理结果,我们自然发表了认可一审法院观点的答辩意见。很快,二审法院送达了发回重审的裁定书。此时,虽然案件下一步有可能被原审法院作出与一审判决不一样,甚至对我的当事人非常不利的判决。但是,我坚信我的一审答辩思路及法律适用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恰巧在一次开庭中偶遇一审法官,此时法官还未收到发回重审的裁定,于是我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及时将发回重审的情况告知了法官,并且和法官说明本案的情况,法官非常认真,耐心倾听我的分析意见,并与我一同回顾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重审开庭过程中,明显能够感觉到法官在按照我提出的法律观点围绕证据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很快,我收到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判决书说理部分基本引用了我的答辩意见,与我的答辩观点完全一致。目前,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但我坚信,一审判决从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无任何瑕疵或不当,二审维持只是时间问题。

李斌律师,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工学学士。从事多年公司、企业法务工作。熟悉民商法、行政法、刑法、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武清区
  • 执业单位:天津张盈(武清)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0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