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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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离婚民事起诉状

作者:王楠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3次举报

原告杨xx,女,197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王xx,男,197x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山东省青岛市,2000年1月我和被告在青岛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被告婚前到我家所在地xx两次。2001年8月,双方在xxx市民政局办理,10月在xx举行婚礼,12月我随被告一起去了台湾。

由于婚前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到达台湾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才暴露出来。被告王某无职业,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我和他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王某素质低下,脾气暴躁,经常喝酒闹事,三天两头无故打我、骂我;此外,被告王某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对我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使我不堪忍受。2002年6月,由于无法忍受被告的非人折磨,我回到了xx.第三天,就遭到被告王某的电话恐吓,让我一星期内回到台湾,否则到大陆让我全家不得安宁,家人顿时陷入恐慌。

原告认为,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等各方面缺少了解,原被告之间婚前相互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婚后被告对原告非打即骂,想方设法折磨原告,毫无夫妻感情可言,使原被告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感情彻底破裂!

为维护原告婚姻自由和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杨xx

二○○x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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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楠律师,201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为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前在本地房地产品牌公司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3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