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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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撞上静态车致死,责任如何承担?

作者:王楠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3次举报

交通事故的定义在我国涉及四个要素:车辆、在道路上,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采茶损失、原因是车辆有过错或发生意外。首先,必须至少有一方是车辆,如果完全是行人间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其次,发生在道路上,车辆只要在道路上,无论处于运行状态还是静止状态都可能发生《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交通事故,但如果车辆时在车库里等非道路环境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可见,及时是停放在道路上的静态车,发生事故的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责任分配。因为即使车辆处于静止状态,但它所处的环境则是运动状态,车辆作为体积大、硬度强的物体,对于其他道路使用者仍然构成一种危险;所以当它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撞时,仍适用无过错责任。除非是行人故意碰撞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都要承担责任。

王楠律师,201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为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前在本地房地产品牌公司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泰安
  • 执业单位:山东舜翔(泰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920********3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