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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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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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如何规定,赔三还是赔十?

作者:王秀娟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21次举报

三倍赔偿还是十倍赔偿?不少消费者对退一赔三或者退一赔十不太了解。

  【退一赔十】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退一赔十针对的是食品。

  【退一赔三】是指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销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就需赔偿500元。“欺诈”的范围非常广,比如夸大宣传、标价不符、以次充好等。

王秀娟律师(联系电话13953618361),九三学社社员,高级职称,山东艾立特律所执业律师,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潍坊
  • 执业单位:山东艾立特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720********20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