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基本知识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人在诉讼开始之前得知被告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可能,进而会影响到被告人对原告或自诉人赔偿的,向人民法院递交的冻结其财产的申请书。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内容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 (2)事实与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王秀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