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300147涉嫌违披拟被罚,简称变ST香雪,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3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41次举报
2025年3月24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香雪制药)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
同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香雪制药”变更为“ST香雪”;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14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经查明,香雪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香雪制药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12月,香雪制药位于广州生物岛上5栋别墅被相关政府部门拆除,香雪制药未按规定确认拆除别墅产生的在建工程损失,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
增利润5,383.2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5.98%,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4月30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调整相关在建工程成本。
二、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6年至2020年,香雪制药以购买信托理财、中药材合作经营等名义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等关联方,用于关联方偿还借款、收购股权等。
2018年至2020年,香雪制药代关联方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精准)支付香岚官洲酒店工程款。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分别为58,500万元、84,485万元、140,838.25万元、65,696.99万元、135,693.7万元。
香雪制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126,232.19万元。上述各年度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香雪制药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5.88%、21.75%、35.10%、15.98%、2.22%。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同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8,000万元、68,600万元、155,638.25万元、70,385.24万元、95,878.94万元,香雪制药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占用余额62,635.87万元,该披露余额与实际余额的差额为33,243.07万元。上述各年度未披露资金占用余额分别占香雪制药当期披露净资产的7.60%、17.66%、38.79%、17.12%、7.82%。
2021年4月29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昆仑投资通过以资抵债方式清偿2020年资金占用余额62,635.87万元。
2024年4月30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披露2021年4月28日前公司合计向香岚官洲酒店相关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32,568.85万元,且2021年4月份清理控股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过程中,有2,150万元的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完毕,应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费用。
同时,昆仑投资通过将资金占用金额冲减香雪制药应付昆仑投资对协和精准股权交易款、协和精准用实物资产抵偿的方式完成资金占用偿还。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相关偿还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香雪制药上述方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香雪制药并处6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17年3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买入香雪制药300147,且在2024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