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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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疾病诱发猝死保险公司拒赔,律师介入后争取到调解款

发布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38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单位为员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因为丁XX伤突发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以保险事件并非意外拒赔。律师介入后争取到赔偿。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保险人于2018年1月18日承保原告方的儿子“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的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原告方于2018年12月11日在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意外死亡。原告作为死者家属多次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均拒绝。引发本案诉讼。

2、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

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分析认为,合同约定是符合意外情况才给付保险金。本案具有一定特殊性,被保险人是被丁XX所引发的死亡,但死亡符合意外的突发性、非本身疾病导致的定义,保险公司应于理赔。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考虑到鉴定意见没有给予肯定的意外死亡结论,存在一定的败诉风险,律师在结合案情以及各方沟通情况下,各方同意让步调解结案。

保险的当事人,在遇到保险公司拒赔时,应及时带齐资料咨询律师进行分析。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7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