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9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股东之间内部产生矛盾,作为投资人之一的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不清楚公司情况,在清算时发现公司董事兼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财产,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要求查阅公司相关账簿。
案件经过审理,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备齐置于公司内并通知我方及我方委托的会计师、律师查阅、复制,查阅、复制时间为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