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7484元
合肥市2017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公报节选
三、工资分配
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683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7484元。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47830元,采矿业53921元,制造业71140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911元,建筑业58828元,批发和零售业65263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1230元,住宿和餐饮业38396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2567元,金融业130859元,房地产业66536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255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871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1498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922元,教育88990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10613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649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1914元。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各类型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内资75008元,港澳台商投资62812元,外商投资76096元。内资中,国有单位100054元、城镇集体单位55373元、股份合作单位64072元、联营单位124984元、有限责任公司63511元、股份有限公司80101元、其他内资60185元。
四、劳动关系
2017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月。全市劳动合同数据库已备案用人单位达7万户,备案职工157万人。各类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4%。全年,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执法活动,共为11631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232.65万元。立案查处举报投诉案2339起,结案率98.31%。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两网化”建设,进行标准化管理。全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已达13亿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加快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860件,处理劳动人事案件结案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