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4729元
合肥市2021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公报节选
一、工资分配
2021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4729元。按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分,各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农林牧渔业64387元,采矿业102954元,制造业105185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50833元,建筑业79885元,批发和零售业86573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238元,住宿和餐饮业55135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7694元,金融业118698元,房地产业91180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766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431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5461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9708元,教育134380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69622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791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39683元。
二、劳动关系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2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12月3日至今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月。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加快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全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5581件,处理劳动人事案件结案率达98.4%。
全年,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执法活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协调处理案件5743起,立案案件889起,共为5680名劳动者追讨工资5635.6566万元,结案率100%。
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两网化”建设,进行标准化管理。全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66994.07万元,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