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
甲某听从他人安排,前往指定地点从陌生人处拿到现金再转交给他人,共计转交了大量现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甲某所转交的现金系他人犯罪所得,故对甲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其刑事拘留,现甲某被羁押于某某看守所。
承办过程
在得知甲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家属万分焦急,在家人眼里,甲某一直是乖巧懂事的孩子,怎么就突然涉嫌了犯罪?甲某家属因在网络搜索到许多天津刑事律师赵钰办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功案例,遂慕名前来咨询,在咨询之后就毅然决定委托擅长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天津刑事律师赵钰担任甲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天津刑事律师赵钰第一时间赶赴看守所会见。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辩护人无法阅卷,赵钰律师便以会见为切入点,逐项还原甲某来津的经过、与上线的沟通内容以及取现交付的全过程,从而作出判断:甲某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理由如下:
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甲某明知涉案现金系犯罪所得,其主观认识程度达不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入罪条件。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只有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才构成本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进一步明确,“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应当结合行为人接触的信息、经手财物的情况、财物转移方式、交易和资金账户异常情况、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的关系以及供述和辩解等因素综合审查判断。
由此可知,取现、现金交付、加入境外聊天群或者接受他人指挥,虽然都属于审查主观认识时需要关注的现象,但不能脱离行为人实际接触的信息和具体交易过程,仅凭交易形式存在异常就直接推定其明知所取现金系犯罪所得。
从会见了解的情况看,与甲某自幼相识的朋友乙某起初仅称让其来津帮忙开车。等甲某到达天津后,乙某又临时让其帮助提取现金,并明确解释该款项系买卖U币形成的交易款,交易合法(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有所体现,可进行数据恢复)。因此,甲某在此后两天内,按照乙某及相关人员的安排进行提取并转交了大量现金。
更为关键的是,上线乙某对交易性质的解释并非完全没有外观事实支撑。甲某到达交易地点后,交付现金的一方是在现场查看银行卡或者相关账户的,确认U币已经到账后才允许甲某离开——甲某确实亲眼看到对方钱款到账,因而认为现场双方正在完成U币与现金之间的兑换;其后甲某再将现金送至群内指定地点,在他本人看来,这只是完成前述兑换交易的后续交付,而非帮助他人转移赃款。
公安机关认为乙某临时改变工作内容、安排甲某提取大额现金、加入境外群组、乘坐陌生车辆并向指定人员交付现金,客观上确有需要警惕之处。但甲某年仅二十余岁,系基于对自幼相识朋友的信任参与,乙某又不停地向其解释交易合法,现场发生的U币到账确认亦强化了其认识。因此,辩护人请求贵机关对于上述有利和不利情况一并评价,不能仅凭交易方式异常,便排除其误认为系合法U币交易的合理可能。
天津市刑事律师赵钰将上述无罪辩点形成《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递交至公安机关,同时与承办警官持续、积极沟通无罪意见,与家属及时更新案件进展,全力争取对甲某取保候审的理想结果。
处理结果
在甲某被刑事拘留的第30天——也就是刑事拘留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公安机关最终决定采纳天津刑事律师赵钰的无罪辩护意见,依法对甲某取保候审。当天,甲某顺利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甲某及其家属对赵钰律师感激万分,长达30天的紧张情绪终于得到缓解。
办案心得
本案甲某是在刑事拘留期限的最后一天,才得以被获准取保候审。这样的时间点,考的是律师对案件节奏的把握和在期限内持续推进的韧性。天津刑事律师赵钰正是抓住了甲某的主观明知可能不符合入罪条件这一重大问题,才得以在紧张的刑拘最后一天,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的理想结果。
在此也提醒广大家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俗称“掩隐罪”)是当前高发的罪名之一,很多人并非主动参与犯罪,只是因为贪图小额报酬或者抹不开朋友面子而被卷入犯罪旋涡。一旦家人已经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切勿盲目等待,也不要轻信“认了就没事”的说法。刑事拘留的法定期限最长只有30天,这段时间是争取取保候审、避免被批准逮捕的关键窗口期,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尽早会见、固定有利情节,才可能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理想结果。
律师简介
赵钰主任,实战派律师,2014年9月份执业,全国办案,亲办案例500件以上刑事案件(不含单次会见),一直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现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天津市南开区律工委委员,第九届天津律师代表。
执业以来,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十余年,迄今办理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数百起,大量案件获无罪、撤案、不起诉、缓刑,其所承办的经典案例曾受到天津《都市报道》、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官方媒体“和美南开”采访报道。
工作风格及工作业绩:
1.捕前阶段不批捕率较高,擅长黄金37天取保候审或者不予批准逮捕;
2.本人亲自一线办案,且刑事案件全流程精细化、可视化辩护:包括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法院阶段争取无罪、缓刑、轻判;二审阶段争取改判等;
3.具有专业化刑事团队,结合财务鉴定、电子数据等证据,详细拆解疑难复杂刑事犯罪,擅长梳理复杂涉案账目、区分罪与非罪、责任大小,形成精细化刑事辩护服务模式。
赵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