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凌怀兴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7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要:
2016年7月,王某被湖南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诱骗,推荐该平台现货“白银”交易,夸大投资安全,利润巨大,有专业理财师喊单,稳赚不赔。在该平台的诱导下,王某在该平台开户并交易,短期内亏损400余万元。其后,王某发觉被骗,于是委托本律师代理,将该交易平台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交易无效,平台公司返还投资款。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湖南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展的交易活动,同时与众多客户开展买、卖行为,实际上构成集中交易;交易平台提供交易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报表等数据,符合标准化合约;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允许投资者通过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无需进行实物交割。上述事实证明涉案交易并不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而是通过价格涨跌获取利润。依据《期货管理条例》和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涉案交易具备非法期货交易特征。据此,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王某与湖南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合同无效,湖南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向王某返还投资款321.85万元。
律师说法: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近年来贵金属投资、“邮币卡”、外汇、虚拟币等投资骗局频发,投资者在参与投资活动时,一定要甄别交易平台是否具备相应的交易资质,避免上当受骗,特别是对于宣称风险低回报高的投资要留心。如果不小心被“黑平台”、非法交易平台等诱骗,造成亏损的,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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