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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这三种东西全部属于妻子

2021-01-06

发布者:陈孝东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410人看过举报


离婚后这三种东西全部属于妻子

离婚是指夫妻两头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停止夫妻间权利和责任的法则行为。如今社会,随着人们思想的改动,甚至离婚,都现已成为一种时代的潮流,我国公民的离婚率大大增加,而离婚也会触及许多问题,比方孩子的归属还有财产的分割,今日要说的是,离婚后归于女方的三种东西。

第一,女方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二,女方工伤赔偿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见,因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你因工伤而获得的赔偿金,尽管是在你与妻子存续期间得到的,但依法属于你个人财产,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故应以本法第十八条进行处理。夫妻一方在施工中受伤并得到的工伤赔偿款具有人身性,依法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第三,遗嘱

如果遗嘱中很明确的表明你朋友的父母的遗产归你朋友一个人所有,那么这属于你朋友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朋友的父母没有遗嘱而你朋友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明显,本案中你朋友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父母去世后,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财产只留给女儿的,那么这些东西也是只归属女方的,男方并不享有分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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