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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纠纷维权诉讼指南

2026-10-13

发布者:陈孝东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9人看过举报

一、核心诉讼结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第三者因无效行为取得的全部财产都应当返还。

与以往司法实践不同,此前一方婚内将财产私赠他人的,如双方已经离婚,一方再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的,一般直接判决返还给配偶一半;2025年2月1日新司法解释施行后,则需要全部返还,再参照过错原则进行分割。这意味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全部赠与财产,而非仅返还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

二、赠与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的基础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而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严重背离社会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依法应属无效。

(二)2025年新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制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法释〔2025〕1号)第七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处理。

该条文的核心要义包括:行为目的的认定——只要处分共同财产的目的是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即构成违背公序良俗;处分方式的涵盖——不仅包括无偿赠与,还包括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如低价转让房产、股权等);法律后果的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

三、诉讼要点与策略

(一)诉讼主体与管辖

原告为无过错配偶一方,被告应为接受赠与的第三者。配偶一方(即赠与方)不应列为原告,但可将其列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仅起诉配偶一方不能直接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钱款实际由第三者收取,追回案件的被告应当列第三者。

(二)诉讼请求的设计

诉讼请求通常包括: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返还全部赠与财产;判令第三者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三)财产保全

起诉同时应申请保全第三者名下的银行账户等财产,防止对方转移资金。保全措施对于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至关重要。

四、返还范围与金额认定

(一)全部返还原则

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第三者因无效行为取得的全部财产都应当返还,不能在返还财产中径行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双方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二)可予扣减的情形

在计算返还金额时,以下款项可予扣减:第三者向赠与方的转款;第三者为赠与方支付的合理费用;双方交往期间的合理共同支出(需有证据证明)。但第三者主张存在共同支出应予扣除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三)特殊金额的处理

对于含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元、1314元等),法院一般认定为赠与性质,应纳入返还范围。但日常小额节日红包,法院有可能认定为小额消费,不予全部返还,需要区分金额和转账背景。

五、诉讼时效

(一)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无过错方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实质系基于对赠与合同无效的主张,而返还财产是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后附随的法定义务。因此,该诉讼为确认之诉,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之规定。

(二)给付之诉的诉讼时效

如将诉讼请求界定为债权请求权,则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配偶向第三者赠与财产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起诉的,第三者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建议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以“确认赠与行为无效”为主要请求,以规避时效风险。

六、离婚后的追索权

不论配偶起诉是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不能改变当事人处分的财物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基于出轨一方存在过错,财产并非平均分配,出轨一方可能不分或少分财产。因此,另一方应有权全部要求返还。即便已经离婚,只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第三者且因第三者导致财产权益受损之日起三年内,都可以主张权利。

七、举证要点

原告需举证证明以下事实:配偶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配偶向第三者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转移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者抗辩转账系借款、业务往来或投资合作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未能提供证据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八、行动清单

1. 及时固定证据:发现配偶向第三者赠与财产后,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必要时进行公证。

2. 梳理完整资金流水:系统调取配偶的银行、微信、支付宝全部流水,筛选所有向第三者的资金支出,汇总赠与总额。

3. 确定适格被告:将第三者列为被告,配偶一方可列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

4. 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同时申请保全第三者名下财产,防止资金转移。

5. 明确诉讼请求:以确认赠与行为无效为主要请求,辅以返还全部财产及利息的请求。

6. 关注新司法解释:援引2025年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七条,主张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7. 注意诉讼时效:确认之诉不受时效限制,但给付之诉适用三年时效,应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及时主张。

8. 离婚后仍可追索:即使已经离婚,只要能证明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可主张全部返还。

9. 关注不离婚情形下的救济: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0.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还可依据《民法典》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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