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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提起上诉,另一方怎么办?

作者:张印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66次举报


一方提起上诉另一方怎么办

张印富律师/北京盈科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凡是在一审程序中具有实体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都可以成为上诉人。上诉人的对方当事人称为被上诉人,双方都上诉的,均称上诉人。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提起了上诉,另一方当事人应当怎么办?如何应对?

首先,确定是否在上诉期限内。有的案件当事人在上诉期限内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诉,另一方当事人知道对方上诉时已经超过了上诉期,未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就不能提起上诉了,因为已经超过了上诉期。只能在收到上诉方当事人的上诉状后,作为被上诉人依照二审程序积极应诉,包括及时向二审法院查询是否已经二审立案、准备二审答辩状,提交新证据,按时参加法庭调查或者开庭审理等工作。

其次,如果未上诉方当事人未超过上诉期,也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或放弃上诉。如果在上诉期限内也提起上诉,双方均为上诉人,各自提出自己的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并对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如果是放弃上诉权,只能仅针对上诉方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抗辩。

再次,只要有一方上诉,一审判决就不生效,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就应当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二审的审查范围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不一般性地作全面审查。不管未上诉方对一审判决结果是否满意,只要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同意一审判决,对在二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予考虑。 实务中,有的认为对方已上诉,自己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开庭审理,对于己方的诉讼请求可以在开庭时一并主张,是对法律的误读,因为二审程序不同于一审程序,一般不对案件做全面审理。

第四,是否上诉可综合衡量对一审判决结果是否满意确定,不以对方是否上诉为准。上诉与不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由自己确定,不管对方是否上诉。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或认可一审判决结果,就没有必要上诉。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或者未全部实现诉讼目的,可以在综合分析上诉成本和风险后,决定是否上诉。若对一审判结果满意不上诉也不吃亏。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对方上诉了,不上诉的一方可能会被动,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

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满意,二审法院有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可能就应该上诉。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张印富律师,北京盈科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新联会常务副会长,盈科首届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印富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涉军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擅长业务领域:民商合同,公司股权...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股权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