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办理健身私教课预付卡后,会遇到商家设置 “概不退款” 霸王条款,一旦自身伤病无法锻炼,维权十分困难。重庆两江新区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健身服务合同纠纷案,给出清晰维权指引。
消费者花费十万余元购买 270 节私教课,后因腰部伤病,医嘱禁止剧烈运动,向健身房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商家以合同约定课程过期不退、扣费 30% 计划费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订立合同后突发伤病,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非自身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约明显不公。依据预付消费相关司法解释,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合同里 “一经出售概不退款” 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减轻商家责任,不能完全约束消费者。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自确诊伤病当日解除,健身房退还剩余有效课时对应的服务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提醒大家:健身预付卡签订时看清退费、期限条款;若突发伤病、重大变故无法消费,可依法主张解除合同退款,商家单方设置的高额扣费、禁止退款条款不受法律完全保护。
李艳华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