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雷律师
刘祖雷律师
江西-南昌执业8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达到退休年龄,是否还能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作者:刘祖雷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176次举报


  

  “对于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来说,其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来说,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在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公布、2010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五至六级工伤职工来说,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这里并没有对“终止劳动关系”做任何限制性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包括“因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而对于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来说,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这里对于“终止”做出了限制性条件,仅限于“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从字面意思来看并不包括“因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公布、2018修订)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里规定只要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处对“终止”并没有设置任何的限制性条件,可以理解为包括“因达到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本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属于法律,而且是在《工伤保险条例》之后施行的,其位阶和效力更高。

  但是从立法本意来讲,之所以设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一项工伤待遇,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很有可能因为身体伤残的原因而面临失业,缺乏收入来源,这是对劳动者就业权和劳动权的补偿。所以从根本来讲,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仍然有就业权和劳动权,如果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我认为就不应当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反之则可以享受。

  二、地方的有关规定

  1.部分省份的直接规定

  大部分省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办理了退休手续的劳动者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上,都是持有否定或者限制态度,主要差别在于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

  2.广州市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终止”概念的理解很值得参考和借鉴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

  “15.劳动关系因劳动者退休终止时,工伤职工能否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是职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其中的“终止”,是指劳动者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需重新就业的情形,劳动关系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并不属于该情形,工伤职工退休,无需再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江西省的口径

  1.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江西没有直接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但是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江西省是支持的,只是需要扣减计算,理论上达到了退休年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该需要扣减50%。

  2.典型案例:(2020)赣01民终251号

  双方《劳动合同书》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但双方劳动关系因劳动者于2019年2月4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者于2019年3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符合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结合劳动者伤残等级应计算其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又因劳动者离法定退休年龄已不足一年,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扣减50%,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7,826.86元(6,803.16元/月X17月X50%)。

刘祖雷,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团队负责人。1.风控狮合伙人、风控猫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平台特聘讲师、风控狮劳动用工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南昌
  • 执业单位: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60120********19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