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耕律师
李华耕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7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西-新余专职律师执业1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A与B、C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华耕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1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赣0502民初4834号原告:A,女,1978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高安市人,住渝水区,委托诉讼代理人:A,江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A,女,1971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渝水区,被告:A,男,1972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渝水区,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A、B,江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A(下称原告)与被告B(下称第一被告)、C(下称第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诉讼代理人A,第一被告及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A、B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清偿本息352100元(利息暂算一年,具体清算到清偿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第一被告于2016年6月向原告推荐投资“孙子兵法”套票发行,在2016年7月26日,原告、第一被告想再次投资,当时,第一被告说暂时没有钱,要求向原告借钱投资,原告同意了,经商定,原告投资20万元,第一被告投资35.8万元(回家后还了原告0.8万元,实借35万元),依第一被告指定原告将55.8万元直接汇给江西XX公司(下称华楚XX)法定代表人A账上,原告、第一被告分别与华楚XX签订合作协议,按照约定,三个月后华楚XX返还投资款200%,华楚XX向原告出具了40万元的欠条,依次也向第一被告出具了80万元欠条(第一被告自有资金4.2万元),当天,第一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写明欠原告59.5万元(若华楚XX能履行协议,第一被告纯获利10.5万元),据第一被告写的欠条,该款应于2016年10月26日归还,虽经原告多次催要,但是第一被告没有履约还钱,原告主张从归还日起,被告按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向原告支付利息,利息为2100(利息暂算到2017年10月26日,具体算到清偿日),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为夫妻,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二被告辩称,原告的诉请要求二被告返还352100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第一被告与原告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所称2016年7月26日向原告借钱投资与事实不符,原告自己将35万元汇款给华楚XX法定代表人的账上,汇到XX账上是其朋友投资到账上的,两者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2、从原告向法庭提供的复印件的内容来看,欠59.5万元,起诉的是35万多元,从证据来看是投资,是借第一被告的名义来投资的,所以不存在借贷关系;3、原告于2017年1月21日,向第一被告借款10000元,2017年3月份原告又向第一被告借款7000元,而且原告于2017年3月29日归还给第一被告借款7000元,而且原告还将另外10000元还给了第一被告,如果第一被告借了原告的钱,原告怎么会还钱给第一被告,所以原告与第一被告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只是借第一被告的名义进行投资;4、原告在诉状中说多次催第一被告还钱,相反原告没有向第一被告催款,而是原告与第一被告一起多次向A催要款项,向华已经向原告还款60000元;5、第一被告本身向向华所在的华楚XX投资了30万元,向原告借款8000元,而且早已归还,第一被告就是受害者,损失惨重,本案原告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牵涉到A的刑事案件,已经立案;6、二被告是夫妻关系,但是第二被告不知道其中的事情,第二被告与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性,以上可以说明,原告与第一被告不存在借贷关系,事实是投资,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院在开庭后,第一被告亦向公安机关提出控诉,控告A涉嫌刑事犯罪,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原、被告均向公安机关控告华楚XX负责人A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由于A涉嫌犯罪对本案原、被告的民间借贷关系有影响,该案尚在侦查阶段,因此本案应予驳回,但在向华涉嫌刑事犯罪案结束后可以再行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A的起诉,案件受理费6582元,本院返还给原告A,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A人民陪审员  B人民陪审员  廖 群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书 记 员  罗小倩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硕士。新余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新余市政协委员,新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专业咨询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新余
  • 执业单位: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520********0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