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方某某诉汪某离婚纠纷(帮助方某某彻底摆脱毫无主见、多次家暴和无理纠缠的“妈宝男”汪某)
(2019)湘0421民初3841号
1.案件摘要
2019年4月许,方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上王律师,称遭受到男方母亲威胁,想离婚,但是男方不配合的问题。
王律师在办公室接待了方某某及其家属。方某某自述与汪某系相亲认识。2014年9月,方某某与汪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15年2月,二人生育小孩汪某甲。
方某某与汪某认识非常仓促,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方某某自述汪某一直以来都毫无主见,性格非常懦弱,生活工作大小事务都由其父母和其姐姐决定和包办,而且对方某某处处提防,拒不透露任何家庭收支信息。但有事情,不管是家务事还是工作事,都是汪某母亲和汪某姐姐在前出面,而且喜欢对方某某指手画脚。
方某某与汪某认识以来也性格不和,几乎没有共同语言,同一个屋檐下共处一整天也难说几句话,晚上也经常各睡一处。
有一次,方某某在外面被打劫,汪某也不闻不问,直接叫方某某自己打摩的回家。也不报警。
方某某想考驾照,汪某也不提供资金支持(当时方某某在家带小孩,无工作收入来源),全是方某某自己掏腰包。
还有一次,方某某脚上长了肉瘤要动手术切除,汪某也是不愿出钱。方某某自行去治疗后,腿脚不方便,汪某也不去接送。
除此之外,汪某还多次对方某某实施家庭暴力,打骂或者抓伤方某某,连同父母和姐姐一起辱骂方某某及方某某家属。在方某某第一次流产时,汪某还打了方某某。此次方某某下定决心离婚,导火索是2019年4月某日,汪某母亲恐吓方某某称要打断方某某的腿。
现双方分居已久,二人无法合法也不可能和好。
2.办案经过
考虑到方某某心情急切,王律师在收集汪某家暴、方某某工作条件等证据后就立即向法院起诉。
让所有人诧异的是,汪某某居然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委托其姐姐申请保全要查封方某某20万财产,导致方某某银行卡使用受限。事实上,方某某银行卡内本来就只有几百块余额而已。本来,方某某就是身处社会底层,每月工资就是维持基本自己和小孩生活开支,并无其他巨额财产,20万财产根本就是无从谈起。开庭时,王律师也质问汪某某为何要保全方某某所谓20万财产,并质问他这么做是否是坚决同意离婚分财产,并连续质问他为何不保全50万乃至200万财产。
汪某以及其姐姐则大言不惭称是他自己的合法权利,并妄称方某某拿了他很多钱。汪某一方面又坚称不同意离婚、有所谓感情基础,一方面又作出极端伤人感情的事情。
在诉讼过程中,汪某母亲还指使幼儿园老师不让方婷婷看小孩或者接送小孩。
汪某如此种种无聊做法,方某某更加坚定了要离婚的决心。
考虑到方某某平常并未充分注意保存证据,第一次诉讼的结果是判决不离。拿到结果后,王律师耐心向方某某解释了我国婚姻自由的政策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习惯等等,开导方某某不要灰心,耐心再等半年。
时间在一天天中度过,方某某也在计算第二次可以起诉时的日期。
时间一到,王律师立即在法院再次立案。
第二次诉讼中,法官主持了庭前调解。
汪某、汪某母亲以及汪某姐姐均再次到场,此三人仍然不反思汪某离婚的原因及责任,反而仍然大言不惭反复指责方某某,并以小孩为借口反复找方某某要钱,并称小孩以后要读贵族学校、上各种培训班,各方面开销会非常巨大。
对于汪某的无理纠缠,方某某也非常心寒。
王律师和方某某虽然非常都不喜欢汪某,但还是反复做汪某的工作。汪某在阐述其要求时依然得意洋洋,不知利害与得失。
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方某某彻底摆脱汪某无理纠缠。
3.律师点评
人身上最利害的器官是什么?是大脑,而不是拳头。
一般而言,在婚姻生活中遇事不动脑而喜欢动手的人,一般头脑简单而且不知利害得失、眼界短浅。而这种喜欢“滥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习惯非常有可能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因为这种习惯会让当事人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打人有用,可以解决问题,那就下次继续打。
一个人开始成熟并具备独立人格的标志是什么?是开始尝试自己独立处理问题,并反复知觉修正自己的不足。事实上,社会中“妈宝男”的现象并不罕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自身的生长环境则脱不了干系。母亲越强势且喜欢处处压制小孩的,则小孩从小就会有依赖心理,事事由长辈做主。这种孩子长大后也对自己的人格状态浑然不觉,根本不能独立用自己的大脑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遇事皆是长辈冲在前面。
不可不引以为戒,不管是选老公选老婆、为人夫为人妇、为人父为人母、为人子为人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