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斌律师 时间:2018年10月22日 46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摘要
宁某某一家原于20世纪90年代将户口落户至被告某某村民小组,当时是给该村无子的谢某某做“继子”。2015年年底,当地被征收,某某村民小组以宁某某一家是所谓“半边户”为由只给予其一半的补偿。经协调无效。宁某某于是决定依法起诉维权。
2.本律师介入本案后,充分准备了证据材料,证明了被告某某村民小组的行为系违法行为,证明原告宁某某一家五口系该地常住居民,依法享有该有的合法权益。
最终,珠晖区人民法院支持了宁某某一家五口的全部诉求,宁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完全维护。
律师点评:征地中经常发生“欺负”外迁入户的当事人,以所谓“半边户”的名义只给予一半补偿乃至不给予补偿。遭遇到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