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律师
王斌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1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南-衡阳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与A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王斌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1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与A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湘0408民初186号
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XX,
法定代表人:A,男,汉族,1972年11月2日,
委托代理人:A,湖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A,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73年10月14日出生,
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A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15日立案,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于2017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的撤诉申请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A使处分权的行为,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XX公司信用卡中心负担,
审 判 员  石 丹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代理书记员  XX梅
王斌律师,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法学教育界的“黄埔军校”——西南政法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是校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衡阳
  • 执业单位: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420********0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