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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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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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认罪认罚制度的弊端(二)

作者:康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3次举报


  认罪认罚需要有律师在场见证,初衷应是让律师给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案件给予相应的解释,帮助嫌疑人认识和清楚自己罪责。但实务中值班律师的见证过于形式化,真的只是“见”证,值班律师不能阅卷,不了解案情,当然也无法给嫌疑人分析其罪责,只是流于形式的参与一个过程。

  甚至有的案件开庭时,法官问:“被告人,你签认罪认罚时是否有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被告人一脸懵:“有律师吗?”一般这时公诉人会说:“被告人,那天没有一个律师和你视频说话吗?问你是不是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哦,有”。这种形式的法律帮助对被告人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没有自己聘请律师的被告人在认罪认罚时完全得不到法律上的帮助,直到判决,也不会真正清楚自己是否罚当其罪。

康丽律师,大庆市律师协会会员,法律、文学双学士。一贯秉承低调做人、踏实做事的原则,立足本职工作,钻研专业知识,从业以来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大庆
  • 执业单位: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0620********1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