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程高辉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9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经办获胜:2例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支持,未上诉
管辖法院:山西某市法院
案情回顾:
某农村商业银行做为一家地区性银行,主要负责当地市民的银行存款、贷款业务。一直以来,为多位购房者办理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业务,然而自银行放贷后,张某、吕某二人仅还过几期月供以外,再没有偿还银行贷款。时间一直在流逝,银行多次向张某、吕某商讨解决之策,其二人不是拒绝沟通就是找不见人,无奈之下银行向张某、吕某二人及开发商某公司分别提起了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法院说理:
被告借款应当归还。依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认定被告张某、吕某未按约履行偿还借款的违约事实,故原告要求被告张某、吕某归还借款本金及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相关费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被告开发商作为被告张某、吕某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判决:
被告张某、吕某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及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被告张某、吕某支付原告支出的律师费;被告开发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程高辉律师点评】
最近几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不是购房者因为开发商逾期交房提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的解除或者履行问题,就是商业银行因为购房者抵押担保借款不能按时偿还或者逾期严重而提起的诉讼,都是普遍多发的纠纷之一。尽管如此,虽然哪一方胜诉,涉及到的都有可能是因无法偿还借款或者无法支付银行贷款而将抵押的不动产房屋或者在建工程进行拍卖。对于一般的购房者来说,如果逾期偿还贷款,而银行最后获得胜诉判决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购房者可能面临的将是若房屋拍卖款无法抵偿剩余欠款的情况下还要偿还银行剩余欠款,那么此时,购房者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却仍要偿还银行剩余欠款。因此,程律师建议银行可以对购房者多点耐心,而购房者却要给银行多点信心,按时履约是权利得以保证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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