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一瑾律师
郑一瑾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北-武汉专职律师
1329708158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1-23:59

办案手记|一面锦旗,两代和解。郑一瑾律师获赠锦旗,见证专业与担当

作者:郑一瑾律师时间:2026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次举报
2026-10-30

以下文章转发自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2026年8月28日所发布的文章:

《光明荣誉|一面锦旗,两代和解。郑一瑾律师获赠锦旗,见证专业与担当》。

近日,河北王先生夫妇向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寄来锦旗,向承办案件的郑一瑾律师表示感谢。锦旗上书写:“千里寻律师,不负重托。一讼慰英灵,再维正义。”

这面锦旗背后,是一个家庭因独生子骤然离世而支离破碎的悲剧,是一段跨越两省、历时一年多的维权历程,更是遭受丧亲之痛的两代人从隔阂走向和解的温情故事。

案件经过:丧亲之痛后的千里寻律师

2023年8月,王先生之子,34岁的小王(生前为司法警察)因“胸闷憋气、胡思乱想和失眠1月余”到A医院(某大学附属医院、为三甲综合医院)心理门诊就诊。

经心理量表筛查后诊断为焦虑状态。医生建议小王到B医院(某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小王在B医院住院5天后猝然离世。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进行尸检,病理死因是致心律失常型右室心肌病致循环呼吸功能衰竭。

小王去世后,王先生夫妇和小王的妻子小张悲痛欲绝,尤其小王的妻子小张正在孕中期,腹中胎儿还未出世就失去了父亲。

三位亲属悲痛中满腹疑问,小王既往身体健康,入院前还在正常上班和工作,为调整情绪去B医院精神科住院,为什么会猝死?为什么心肌病生前没被检查出来?医院的诊疗到底有没有问题?

王先生夫妇在河北和北京两地辗转寻找医疗律师,却始终未遇到合适的律师人选。直到2025年5月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郑一瑾律师。

办案过程:专业严谨,据理力争

郑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将小王在两家医院的诊疗经过进行梳理。

小王以胸闷憋气、胡思乱想、失眠等为主诉,未在内科进行系统性诊疗排除躯体疾病,A医院心理门诊经心理量表检测即诊断小王为”焦虑状态”,并建议转往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违反精神科等级诊疗原则(即诊断精神障碍应当先排除脑和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问题)。

B医院在小王入院后违反诊疗规范,联用多种抗精神病药物、抗焦虑药物和镇静药物。

两家医院未排查器质性疾病,B医院存在超范围用药,药物过量,观察药物副反应不仔细,病情变化延误诊治等医疗过错,这些医疗过错与小王之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鉴定程序异议,保障专业公正

案件起诉后,法院委托北京某鉴定中心进行医疗损害过错鉴定。在听证会上,郑律师敏锐发现较为严重的程序性问题:听证会现场无精神科临床专家参会,并向医患双方提问以了解诊疗经过。本案涉及精神科等级诊疗规范、精神科药物不良反应及精神科护理规范等专业问题,没有精神科临床专家参与,鉴定意见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必然大打折扣。

郑律师当场就此提出异议,并系统阐述了两家医院在诊疗中的多项过错:异常心电图未予会诊、用药不合理、未对药物副反应进行观察和处理、值班医生未亲自查看患者、紧急情况发生后值班医师未现场处置、急救时内科医师到场过晚等。每一处过错,都与病历记载和临床诊疗规范一一对应。

听证会结束后,郑律师团队立即通过法院,向北京某鉴定中心寄送书面函件,正式要求补充精神科临床专家参与鉴定。该中心最终采纳了这一意见,邀请了精神科临床专家对本案诊断和用药过程进行了专业的分析和判断。

最终,北京某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结论为:前期接诊的A医院存在轻微过错(5%-15%的过错责任),B精神专科医院存在次要过错(16%-44%的过错责任),两家医院的过错均与小王之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辩论,强化过错主张

一审庭审的辩论环节,郑律师先从循证医学角度,结合小王的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论证小王虽然患有心肌病,但处于病程早期,并不具备猝死风险,且该类型心肌病经过数十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已有较系统的治疗方案和相对良好的预后;再论证两家医院的诊疗过错与小王死亡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强化鉴定机构认定的医疗过错点;最后结合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据,如小王去世后,家属报警后公安的出警执法视频、病房监控视频和卫健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等,论证B医院存在护士无医嘱给药、小王夜间病情恶化时,值班医生未查看病人进行紧急处理等北京某鉴定中心未予鉴定、但与小王死亡存在因果关系的医疗过错,因此法庭应当在次要责任之上认定B医院医疗过错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最终综合事实、证据和法律规范,判决A医院承担15%、B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其中B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超出了鉴定意见“次要原因”最高为44%的范围,属于法庭在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

一审判决后,两家医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后,维持原判。

案结事未了:两代人温情和解

二审判决生效后,事情并没有终结。本医疗纠纷案件的原告共有四位:王先生夫妇、小王的妻子小张和小王的遗腹子小宝。

赔偿款以及小王遗留的房产、车辆和抚恤金等的分配问题,直接关系到三代人未来的相处。

两位老人需要养老,年轻妻子成为单亲妈妈,稚嫩的婴儿需要养育,三代人之间如何公平公正分配?稍有不慎就会亲情破裂。

继承纠纷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在王先生的要求下,郑律师为三代当事人之间的继承和财产分配问题进行调解。反复沟通、耐心释法,最终达成一致。

一审法院继承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财产分了,但感情没分。这是作为律师最希望看到的结局。

办案感悟:专业有力度,法律有温度

专业,是最好的不负重托。

回顾这起案件,几个关键点是最终结果的重要影响因素:

1. 专业背景。郑律师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和精神医学硕士的专业背景,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和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工作经历。医法双证背景为郑律师胜任该类复杂疑难医疗纠纷案件打下良好基础。

2. 细致耐心。郑律师团队在代理患方维权过程中,总结出标准化工作流程,尤其是对病历和诊疗经过的梳理,时间轴、交叉验证、循证医学证据、法律规范等,必须一一对应。近乎苛刻的细致,才能帮忙当事人在疾病本身的风险性和医疗过程的不确定性之外,发现真实的医疗过错之所在,才能在帮患者维权的同时,促进临床医疗管理机制的优化和进步。

3. 据理力争。在鉴定听证会上质疑鉴定机构的程序安排,督促鉴定机构邀请精神科临床专家参与鉴定。律师的职责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主动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个通向公正的机会。

4. 温度。判决不是终点,当事人的生活还要继续。在案件结束后介入调解,帮助两代人和平分配赔偿款和遗产,让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

“千里寻律师,不负重托”,锦旗上这九个字,既是对郑一瑾律师团队的认可,更是对律师职业价值的肯定。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命运。

用专业去捍卫公平,用细致去还原真相,用温度去抚慰伤痛,这是律师这份职业最大的意义。

郑一瑾律师,咨询电话:13297081589(同微信),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医药健康专业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0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侵权、人身损害、毒品犯罪、婚姻家庭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1310120********70 医疗纠纷、侵权、人身损害、毒品犯罪、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