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
审理法院: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5)某某民初XXXX号
代理律师:张XX(某某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情况
原告A:原居住于某某市某某区XX小区XX栋
被告B:某某公司职员,现住某某市某某区XX路XX号
争议焦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账户余额13151.17元的分割
其他共同财产(诉讼中未明确列示具体项目)
律师代理要点
原告方(张XX律师代理)
主张被告隐瞒公积金账户资金
提交社保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记录
被告方
抗辩称该资金已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判决结果
判令被告B向原告A支付公积金分割款13151.17元
案件受理费1549元由原告承担1106元,被告承担443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后发现的隐匿财产仍可主张分割的裁判规则,对处理婚姻财产纠纷具有参考价值。
张义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