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中较为冷门的罪名之一。根据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武汉,不少中医养生馆、美容院因无证开展针灸、微整形等医疗行为被刑事追诉。
王诗婷律师认为,非法行医罪的辩护核心在于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和情节严重的把握。在医生执业资格的认定上,她注重审查当事人是否持有有效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如果当事人持有相关证书但超范围执业,可能属于行政违法而非刑事犯罪。在一起她代理的非法行医案中,当事人持有中医确有专长证书,在养生馆内开展针灸服务,被公安机关以非法行医罪刑事拘留。王诗婷律师介入后,通过梳理当事人的资质证书、服务内容、患者的反馈等,证明当事人虽未取得正式的医师执业证书,但具备相应的中医专业技能,且未造成任何患者伤害。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情节严重的把握上,王诗婷律师注重审查是否造成就诊人伤亡、是否多次被行政处罚等。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当事人系初犯,可以从轻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仅系偶尔开展非法行医活动,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在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中,王诗婷律师还注重审查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损害后果系患者自身原因或其他因素所致,与诊疗行为无直接关联,则当事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她建议从事中医养生、美容整形等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杜绝无证行医行为。王诗婷律师所在的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下设八大专业部门,全面覆盖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辩护。
武汉刑事律师王诗婷律师